(半山溪谷)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听证公告第二次公示
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听证公告
洛阳名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向本机关提出,在2019年3月1日听证公告所示半山溪谷项目小区3#、14#地块总图及方案修改内容基础上,拟再次修改半山溪谷项目小区14#地块总图及方案,修改内容如下:1、14#地块西侧的8栋单体修改为3栋,其中1栋4层,建筑高度为13.65 m,另外两栋5层,建筑高度为17.66m,其余单体在上次公示时已完成修改;此次修改后14#地块共计11栋单体(原批准总图为23栋4层单体,建筑高度15.35 m);2、项目总建筑面积修改为267862.88 m2 (原批准方案总建面积270100m2 ),总建筑面积减少2237.121m2。4、修改后容积率指标1.08,与原批复指标一致;建筑密度不变;绿地率由原35%调整为37.6%;新增集中活动场地1700余平。本机关已受理该行政许可申请,并依法已于2019年11月21日在《洛阳日报》及项目现场予以公示。
本机关认为该规划修改可能涉及他人利益,依照《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等相关规定,本机关决定于近日就此行政许可事项,公开举行听证会。请半山溪谷14#地块方案修改的利害关系人(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),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资料(房屋契证或购房合同)正本、复印件,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日0时0分前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听证申请,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,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、邮件、电子邮件和其它形式的申请,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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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